甄試日期: 104 年 8 月 12 日 (三)
筆試時間:上午 10 時 00 分 ~ 上午 11 時 00 分 (筆試時間為60分鐘)
口試時間:下午 13 時 00 分
甄試地點: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43號4樓 (map)
錄取名單公告: 104年8月14日(五)12:00前在艾鍗官網公告錄取名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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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:
- 1.) 甄試當天請提前15分鐘並持身分證明文件至本單位親自辦理簽到手續,逾筆試測驗時間達15分鐘者,不得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測驗。
- 2.) 當天 12時00分前公佈筆試合格名單,合格者得參加下午口試。
1. 錄取名單於104年8月14日在艾鍗官網公告,並以e-mail、簡訊通知錄訓學員開訓報到事宜。
2. 經甄選合格者(60分以上者),依甄試成績排名依序錄訓,若遇同分者則依下列序位依序錄訓。
I. 第一錄訓順位:未曾參訓之失業民眾。
II. 第二錄訓順位:二年內未曾參訓之失業民眾。
III. 第三錄訓順位:一年內未曾參訓之失業民眾。
IV. 第四錄訓順位:一年內曾參訓之失業民眾,餘錄訓順位依此類推。
3. 甄試總成績不公佈,報名參訓者若對於甄試總成績有異議,得於錄取名單公告3天內以電話或書面申請成績複查,逾期不予受理,且複查以一次為限。申請請成績複查者,不得要求重新評閱、申請閱覽或複印答案卷及口試咨詢表、或提供各項甄試細項分數,複查內容僅重新核算成績加總是否有誤。
4. 甄試成績查詢窗口:李小姐 電話:(02)2316-7732。
5.「報名班次之報名截止日尚處於前次參訓班次之訓後90日就業輔導期間之學員」不予錄訓。
6.「開訓日前1年內曾參加本署及分署自辦、委外或補助(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專班)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,且因請假、曠課時數或其他可歸責於學員事由而被退訓之學員」不予錄訓。
7.「開訓日前2年內重覆參加相同班名、訓練時數亦相同之訓練課程(含中途離、退訓,但不含遞補期限內離訓者)之學員」不予錄訓。
8.「 開訓日前2年內已有2次(含)以上職前訓練參訓紀錄(含中途離、退訓,但不含遞補期限內離訓者),且其訓後90日內均無就業效果或紀錄之學員」不予錄訓。
9. 以招收失業民眾參訓為限,如有未符資格條件之民眾不予錄訓。
10. 未錄訓報名民眾所繳交之文件資料,不論錄取與否,一律不主動退還文件。










